证券法为各自的投资者对金融机构投资者是有利

在星期三美国证券法比这样法律被设计保护的各自的投资者做更多根据发布研究有益于大金融机构投资者,由美国商会,美国的最强有力的企业大厅。

如此对损失在一个单独股票补偿大机关的诉讼也许实际上过度代偿他们为欺骗总体的作用,研究结束。
是股东集团利益诉讼的一位长期评论家-的房间-发布它的研究结果与1995私有证券诉讼改革行动大致相符(PSLRA)的第10周年纪念。

“现有系统频繁地提供`报偿’对大金融机构投资者,既使当他们未遭受真正的经济损失-的确,他们也许实际上获取了-涉嫌的证券欺骗”,说报告的作者,事务Olin学校的Anjan Thakor在华盛顿大学。

“诉讼系统,因此与经济现实疏远不可能充分地可争论为它最初被创造的目的服务”,他说。

“一般的美国投资者在保密级行动系统得到棍子的短的末端,与大金融机构投资者比较”,总统说莉萨Rickard,房间的学院的为法律改革。

但约翰咖啡,一位证券法专家在哥伦比亚法学院,认为研究“不应该是为保密级行动诉讼的详尽的谴责的依据”。

金融机构投资者比集团利益诉讼解决他们的公平份额也许得到更多,但数额是小的, Coffee教授说。 2004年,他只说为投资者丢失的总额的2.5%安定的典型的保密级行动。

“如果您看保密级行动是否执行任何社会作用,以报偿的形式,它很少做,但它可能达到一些一般制止。 我们会有更加公司的欺骗,不用这些衣服”。

来源

归档下 集团利益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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